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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子青大律师

2521 2616

电话(办公室)

2845 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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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14楼全层及4401室

电邮

认许年份

大律师(2005)

语言

英语
粤语

执业范畴

行政/公共法
商业纠纷
部门/工业传票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土地/财产法
人身伤害/医疗疏忽
遗产管理诉讼
监管/证券
交通罪行

何子青大律师在刑事和民事诉讼均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曾代表律政司出任刑事案件的检控官,亦曾为纪律聆讯和其他法定上诉委员会/审裁处作法律代表或提供法律意见。她曾担任:


  • 内幕交易审裁处的代表律师;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的法律代表出席退休金上诉委员会前的聆讯;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助理主任的法律代表出席《公务人员(管理)命令》下的纪律诉讼;
  • 检控方的法律代表出席香港警务处纪律聆讯;
  • 检控方的法律代表出席香港惩教署纪律聆讯;
  • 审裁员的法律顾问出席香港惩教署纪律聆讯;及
  • 《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纪律委员会的法律顾问。

自2018年起,何大律师在不同时期获司法机构委任为裁判法院暂委裁判官及小额钱债审裁处暂委审裁官。 2021年12月起,何大律师获委任为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免遣返声请呈请办事处的审裁员。


此外,何大律师亦是 CEDR (有效争论决议中心) 认可的调解员,并曾在民事纠纷中担任调解员。


何大律师由 2008 至2024年曾担任当值律师服务执行委员会的委员。

何子青大律师

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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