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戴昭琦大律师于1999 年成为执业大律师,在处理各种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审判及上诉均经验丰富,当中包括证券法、公司法及股东纠纷、清盘、一般商业及合约纠纷。她经常在香港各级法院以及各专责审裁处出庭。
证监会及联交所
戴大律师擅于处理客户的上市和合规事宜,并向香港联交所(”联交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交陈述和提供法律意见。
另外,戴大律师亦经常处理与联交所和证监会有关的违规行为的案件,以及"白领 "性质的刑事案件(例如洗黑钱及欺诈等)。
中国内地法律业务
随着香港与中国内地其他地区的经济日益融合,戴大律师亦在中国内地的诉讼中被聘为香港公司法提供专家意见。于2022年,她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并可以在大湾区9个城市内就民商事案件出庭及提供法律意见; 并于2023年被聘任为广州越秀区的港澳法律专家及特邀调解员
于2024年,戴大律师出任湛江国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
审裁处经验
戴大律师于2018年获委任为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亦曾在多个行政及准司法委员会及审裁处获委任为主席或成员(当中包括上诉审裁团(香港房屋委员会) 、税务上诉委员会及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
司法经验
戴大律师在其执业初期被委任为裁判法院暂委裁判官,并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及不同政府部门传票(如公司注册、破产管理、海关、卫生、环境、建筑等)。因此,她就着不同种类和复杂性的案件均有多方面和丰富的经验。
戴大律师现时出任由 香 港 大 律 师 公 会 指 派的当值律师服务执行委员会委员
出版作品
戴大律师曾担任 “Hong Kong Cases and Hong Kong Public Law Reports” 的法律编辑,期间负责编纂本地重要案例。
个人活动
戴大律师在其私人时间积极参与有关贫困儿童的慈善和教育的义务工作,并担任学校的独立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