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许年份
大律师(2021)
语言
英语
粤语
普通话
执业范畴
行政/公共法
仲裁
贿赂/贪污
商业罪行
商业纠纷
公司法
建筑法
部门/工业传票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雇佣法
土地/财产法
人身伤害/医疗疏忽
监管/证券
性罪行
交通罪行
林彦言大律师在剑桥大学耶稣书院获得法学士学位,并随后在香港中文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她师从陈政龙资深大律师、Michael Arthur大律师、黄锦娟大律师及高东利大律师,亦在2021年担任时任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布思义 资深大律师的法庭助理。成为执业大律师后,林大律师分别获颁发大律师公会余叔韶纪念奖学金和中殿律师学院奖学金。
林大律师的执业范畴覆盖民事和刑事案件,并曾在香港各级法院中独自或协助其他大律师出庭处理案件。
林大律师在处理涉及不诚实罪行、毒品罪行、侵害人身罪、白领犯罪等案件方面富有经验,并曾处理裁判法院和上诉法庭的上诉案件。民事诉讼方面,林大律师专门处理包括公司相关事宜、逆权管有、建筑及建筑物管理、人身伤害、司法覆核、免遣返声请及其他一般民事纠纷。林大律师在仲裁和调解方面亦有经验。
林大律师接受本大律师事务所各专业范畴的委聘,并能操流利的英语、粤语和普通话。
此外,林大律师现正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刑事法及诉讼程序委员会的委员,以及公民教育常务委员会的委员。
林大律师亦为香港大学法学院的刑事法兼职讲师。
学历及专业资格:
- 剑桥大学法律(荣誉)文学士 (2019年)
-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2020年)
刑事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赵曾庭 HCCP 357/2022 –成功为一名被控洗钱的被告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离开香港(由李颂然资深大律师带领)
HKSAR v Lau Wai-li WKCC 3001/2023 - 根据《危险品条例》(第295章) 管有烟花或爆竹(作为独任大律师)
公司清盘
Re Asia Television Digital Media Limited HCCW 264/2021
- 在清盘程序中代表公司出庭(作为独任大律师)
- 拒绝申请替代为呈请人 (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Re CA Cultural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 HCCW 190/2022 - 在清盘法律程序中代表公司出庭,涉及申请许可以呈请人身份替代(作为独任大律师)。
雇佣法
郑敬欣 对 汇信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2023] HKDC 966 – 在一宗代理佣金索偿案中成功代表原告;在审讯中提出违反不竞争条款的抗辩(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逆权管有
Law Chi Fai v Meyer Properties Limited DCCJ 663/2022 (ongoing) – 在逆权管有索赔案中代表被告
民事与商务纠纷
Ng Nim Chung, Deceased and Another v Ng Wing Man Terry [2022] HKCFI 2670 - 抗辩撤销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的上诉许可申请(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Elite Consortium Ltd and Others v. Yim Wan Por and Others HCA66/2022- 在一宗指称被告违反作为公司董事的受信职责的索赔案中担任被告的代理人
- [2022] HKCFI 3303 (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在一宗以不方便法院为由申请剔除原告人的部分申索陈述书及搁置诉讼的案件中代表被告人
- [2024] HKCFI 704(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 代表被告抵制基于追查的特定披露申请
Kwan Shiu Yin Louis As the Executor of the Estate of Kwan Man Chock v. Kwan Po Chuen Paula HCA1437/2019
- 在一宗特定披露申请案中代表被告(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 [2024] HKCFI 56(由张天任资深大律师带领,与高东利大律师合作)- 在审讯中成功抗辩涉及失实陈述和不当影响指称的申索
Lam Yee Hung v Chinachem Charitable Foundation Limited HCA 764/2015 - 代表被告董事,涉及根据《高院规则》第48号命令审查判定债务人(作为独任大律师)。
家事案件
FCMC 9356/2019 – 成功代表呈请人反对撤销绝对离婚令的传票
林彦言大律师
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