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許年份
大律師(香港)(1993)
大律師(英格蘭及威爾斯格雷律師學院)(1997)
語言
英語
執業範疇
賄賂/貪污
商業罪行
商業糾紛
家事法/私人客戶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土地/財產法
監管/證券
部門/工業傳票
交通罪行
「蘇明哲大律師是無懈可擊的大律師。他策略出色、審判技巧精湛,而且擅長盤問。」- 《法律500強》
蘇明哲大律師是一位成就卓著、經驗豐富的大律師。他擅長處理複雜性和爭議性高的婚姻和刑事案件,更被視為香港最能幹、最有經驗的調解員之一。他於 1993 年取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於1994 年加入大律師事務所。其後,他於 1997 年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大律師執業資格。
婚姻/家庭
在婚姻訴訟方面,蘇大律師擅於處理因婚姻和家庭關係破裂而衍生與財務及/或子女有關的法律議題。
蘇大律師亦專注處理婚姻強制令、繼承法(家庭和受供養人的供養費)和《海牙公約》(子女從海外返回香港)案件。蘇大律師亦經常處理同性關係而引致的特殊家事法案件。
蘇大律師亦曾擔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負責審理各種家事法案件。
蘇大律師是國際家事法律師協會 (IAFL) 的成員,而當中的成員在行內被公認為全球上經驗最豐富、技術最成熟的家事法專家。
此外,蘇大律師亦是認證的私人財務審裁員和香港私人家事審裁員協會的會員,因此他可被聘任為 「私人法官」。
刑事
家事法以外,蘇大律師亦在處理刑事有多年經驗。他曾處理的案件包括:商業欺詐罪行(貪污、欺詐、欺騙及洗錢)、暴力罪行(謀殺、嚴重毆打)、性罪行(包括強姦及戀童癖案件)及毒品罪行等。
蘇大律師在擔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時亦有審理多宗刑事案件。
調解
蘇大律師於 2007 年在倫敦CEDR(有效爭論決議中心)取得調解員資格。
他曾就婚姻/關係破裂引起的所有問題進行過數百次調解,當中所牽涉的議題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兒童、兒童搬遷至其他司法管轄區、教育等問題。蘇大律師亦曾就較大 的「家事糾紛」 進行調解,如向成年子女發出經濟援助、「生前遺囑"」,以及無能力簽署遺囑人士等糾紛。
蘇大律師在行內被公認為最有經驗的調解員之一。當家庭處於困難和動盪時期,情緒可能會影響客觀的判斷,但需要作出的決定卻有長遠的影響。在這些時候,蘇大律師往往能幫助家庭在此等艱難時期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以解決具挑戰性的問題。
蘇大律師亦就以下各種問題進行調解:多家庭成員的遺囑認證;僱傭法;人身傷害;暴力足球比賽糾紛;鄰里糾紛和 "動物問題"(動物的擁有權和動物吵鬧擾民)。無論牽涉什麼法律議題,蘇大律師亦為能參與調解的人避免曠日持久、具破壞性和昂貴的訴訟,並達成雙方一致共識且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紀律審裁處
蘇大律師曾在各紀律審裁處作為代表律師出席 (包括與保險業、醫療領域相關的紀律審裁處),亦曾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公會的紀律處分程序提起訴。
訴訟培訓與教學
25 年來,蘇大律師一直積極培訓新晉的大律師。他是香港大律師公會培訓部門 - 香港訟辯培訓學會的創始成員之一,亦是現任該學會副主席。
蘇大律師曾在美國National Institute for Trial Advocacy (NITA) 接受訴訟培訓並獲取訓練資格,隨後更成為該學院的教師。除了在香港培訓和教學,他還在牛津大學Keeble College培訓英國的大律師,更在斐濟和汶萊培訓檢控官,以及在馬來西亞大律師公會培訓當地的大律師。
個人簡介
蘇大律師已婚,與妻子育有三名現已成年的子女。他熱衷於多種體育運動。
學歷及專業資格:
- 威爾斯社會科學(榮譽)學士 - 經濟學
-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專業委任:
- 香港大律師公會刑事法律特別委員會主席 (2005-2006年)
- 香港大律師公會刑事法律特別委員會委員 (2005 年至今)
- 香港家庭法律協會會員
-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由 2006 年至 2013 年)
- 香港訟辯培訓學會董事
香港司法機構網站(https://legalref.judiciary.hk)列出了近 200 宗蘇大律師曾參與的案件。
注:香港司法機構網站上的案件不包括任何裁判法院的審判 - 這些案件不作紀錄。
婚姻訴訟
2019年
[2019] HKFC 163; FCMC 9098/2018. MPS及 訟費資金。
[2019] HKFC 119;FCMC 5635/2008。附屬救濟 - 贍養費。
[2019] HKFC 105;FCMC 2295/2014。附屬救濟。
2018年
[2018] HKFC 130; FCMC 6134/2017。探視權,將子女帶出境外。
FCMC 11141/2013; 合法/實際所有權。
刑事案件
2019年
HCMA 462/2018 毆打和刑事損毀。
HCCC 52/2018 謀殺。
DCCC 320/2018 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2018年
HCMA 438/2017猥褻侵犯罪(非禮)
DCCC 1040/2017 毆打並意圖搶劫
HCCC 460/2016 謀殺
DCCC 373/2017 故意傷害等
香港訟辯培訓學會副主席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培訓機構)
香港政府無律師代表法律諮詢顧問委員會成員。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總計超過 10 年;雖然目前不是該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成員。
香港大律師公會法律義助服務計劃成員;最近的服務案件為HCMA 438/2017(判決日期:2018年6月15日),非禮案上訴。
Archbold Hong Kong及香港民事訴訟程序「白皮書 」的前撰稿人。
蘇明哲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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