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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子青大侓師

2521 2616

電話(辦公室)

2845 0260

傳真

地址

香港金鐘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1座14樓全層及4401室

​電郵

認許年份

大律師(2005)

語言

英語
粵語

執業範疇

行政/公共法
商業糾紛
部門/工業傳票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土地/財產法
人身傷害/醫療疏忽
遺產管理訴訟
監管/證券
交通罪行

何子青大律師在刑事和民事訴訟均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她曾代表律政司出任刑事案件的檢控官,亦曾為紀律聆訊和其他法定上訴委員會/審裁處作法律代表或提供法律意見。她曾擔任:


  • 內幕交易審裁處的代表律師;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法律代表出席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前的聆訊;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助理主任的法律代表出席《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下的紀律訴訟;
  • 檢控方的法律代表出席香港警務處紀律聆訊;
  • 檢控方的法律代表出席香港懲教署紀律聆訊;
  • 審裁員的法律顧問出席香港懲教署紀律聆訊;及
  •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紀律委員會的法律顧問。

自2018年起,何大律師在不同時期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及小額錢債審裁處暫委審裁官。2021年12月起,何大律師獲委任為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委員,並擔任免遣返聲請呈請辦事處的審裁員。 


此外,何大律師亦是 CEDR (有效爭論決議中心) 認可的調解員,並曾在民事糾紛中擔任調解員。


何大律師由 2008 至2024年曾擔任當值律師服務執行委員會的委員。

何子青大侓師

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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