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許年份
大律師(2018)
語言
英語
粵語
普通話
執業範疇
賄賂/貪污
商業罪行
商業糾紛
部門/工業傳票
家事法/私人客戶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僱傭法
土地/財產法
人身傷害/醫療疏忽
遺產管理訴訟
監管/證券
性罪行
交通罪行
劉穎欣大律師在執業前曾於裁判法院的當值律師服務工作多年,在處理、分析和準備刑事案件方面累積了非常豐富的經驗。
劉大律師的執業範疇廣泛,主要負責刑事和婚姻法相關的案件。
刑事案件方面,劉大律師獨自或協助其他大律師在各級法院處理各種類型的刑事案件(包括審訊和上訴)。她經常代表控辯雙方出庭,亦曾就不同罪行提供法律意見以及處理案件,當中包括道路交通罪行、部門及工業安全傳票、違反商標條例事宜、入境罪行、毒品罪行、暴力罪行、欺詐罪行和各種商業罪行等等。
民事案件方面,劉大律師經常參與婚姻、土地糾紛、信託和一般民事訴訟。值得一提的是她經常被委托處理涉及婚姻糾紛的案件,如離婚和分居、附屬濟助以及與照顧和監管子女有關的附帶申請和程序。
劉大律師曾在裁判法院至終審法院各級法院出庭,獨自或協助其他大律師處理案件。
她亦曾代表不同專業人士參與監管及紀律的調查和研訊(如香港醫務委員會)。
劉大律師接受事務所所有執業範疇的委聘。
學歷及專業資格:
-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博士
-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刑事上訴
HKSAR v Chan Kam Ching, FACC 10/2021, CACC 230/2019:代表一名被控在新界土地轉易事宜中使用虛假文書的事務律師的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Wang Xiaoshan & others, CACC652/2020: 就定罪提出上訴,代表一名因申請信用證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的上市公司前董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Cho Kwai-chee & others, CACC286/2021: 在一宗控方案件呈述上訴案件中為客戶辯護,法庭最終駁回控方申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Mak Kwong-yiu & others, CACC239/2021; CAAR 19/2021: 代表一名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與配售債券有關的詐騙罪的上市公司前財務總監,就其定罪提出上訴;以及在一項串謀詐騙罪的緩刑刑期覆核聆訊中為其辯護(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Leung Wai yuen, CACC 206/2020: 代表被控五項盜竊罪的航空公司前經理,申請上訴許可。(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Wong Shuk Chun, CACC 14/2020, DCCC 600/2018:代表一名資深公務員被控有關房屋福利欺詐罪的。她在上訴法院的保釋候審申請中成功取得保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Tang pui-yee, HCMA 143/2023: 代表一名被控盜竊罪的執業醫生就定罪提出上訴
HKSAR v Leung Suen-ling, HCMA 323/2021, ESCC 2609/2020:為一名被裁定欺詐罪成的客戶提出上訴。因上訴法官同意控方未能將案件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而撤銷定罪(由陳政龍資深大律師帶領)。
刑事審訊
HKSAR v Chan Chun-kit, DCCC 706/2022:代表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一案的被告,最終被判無罪釋放(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Hui Chi-Fung, DCCC 677/2022:代表一名被控兩項與銀行按揭欺詐有關的欺詐罪的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Kwok Chin-sing & others, DCCC 123/2021:代表一名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警員(由林芷瑩大律師帶領)。
HKSAR v Lai Chee-ying & others, DCCC 349/2021:代表一名被控一項欺詐罪的上市公司前行政總監(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Leung Yau-shing, DCCC 892/2019:在一宗串謀詐騙案中,代表被告成功推翻其認罪的答辯(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Mak Kwong-yiu & others, DCCC 657/2019:代表一名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與配售債券有關的詐騙罪的上市公司前董事/首席財務官(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Cho Kwai-chee & others, DCCC 678/2019:代表一名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作虛假陳述罪的上市公司前董事/財務總監(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ET & others, STCC 2958/2023:代表一名國際銀行的行政總裁,被控與入境有關的罪行。最終被判無罪釋放(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YYH, TMCC 1594/2022:代表被告處理未列艙單貨物的罪行
HKSAR v TKM, TMS 3171/2020; TMS 6455/2020:在一宗准許未按照《建築物條例》規定的方式建造的建築工程的傳票罪案中代表被告(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WYW, WKS 7564/2020:在 'SkyCity' 建築地盤就有關香港法例第59章所要求交付的證明書或報告被控虛假的傳票案代表被告人(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家事案件
LH and GH, FCMC 9195/2022:在贍養費訴訟申請和有關全球資產和信託的披露申請中代表案中妻子。
YLW v LHK, FCMC 6696/2022:在一宗跨境婚姻中,代表丈夫拒絕妻子提出的訟案待決期間的贍養費申請,以及妻子提出的附屬濟助申索。
CYK and CYL, FCMC 4952/2020:代表丈夫拒絕妻子提出的訟案待決期間的贍養費申請,以及妻子提出的附屬濟助申索,當中牽涉婚前協議。
LMW and NKC, FCMC 9842/2020:代表妻子申請涉及家庭子女的管養、照顧和管束權令,並在附屬濟助申索中代表妻子。該附屬濟助申索及婚姻財產的初步爭論法律議題
CPY v LCF, FCMC 6444/2020:代表丈夫反對關於離婚的臨時及絕對離婚判令申請
HXQ and TKF, FCMC 1796/2018:代表丈夫/父親更改涉及家庭子女的管養、照顧和管束權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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