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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威大律師

2521 2616

電話(辦公室)

2845 0260

傳真

地址

香港金鐘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1座14樓全層及4401室

​電郵

認許年份

大律師(1996)

語言

英語
粵語

執業範疇

賄賂/貪污
商業罪行
部門/工業傳票
刑事訴訟
監管/證券
性罪行
交通罪行

李國威大律師在香港大學獲得法律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期後,他在香港城市大學獲得兩個法律碩士學位。他於 1996 年獲得大律師資格,並在律政署實習。 


完成實習後,李大律師曾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擔任政府律師/高級政府律師約12 年,為不同類型的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亦於各級法院出庭擔任檢控官。於 2010 年,他離開了律政司,並獲任命為常任裁判官。在司法機構工作的 6 年期間,他曾以多種身份處理各種刑事案件:當中包括裁判官、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和上訴庭(刑事)法官助理。


於2016 年,李大律師恢復私人執業,專門處理刑事案件。李大律師對檢控及辯護工作均有豐富經驗,能處理法律諮詢,審訊,以及和上訴等不同類型案件。與此同時,他亦擔任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成員。


李大律師專長包括處理商業欺詐、洗黑錢、貪污、市場失當行為、網路犯罪、稅務和職業安全等不同刑種類的罪行。

李國威大律師

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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